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入户调查的通告

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入户调查的通告

2020/2/23 14:59:22 作者:张帆    来源:不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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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,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61号令)及《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》,凡在珲春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标准的单位,应及时到消防大队领取或下载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》、《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》、《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》,并于3月5日前自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珲春消防大队。

特此公告当前,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正处于最为吃劲的紧要关口。为全面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,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安康,根据省州部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等工作要求,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自2月25日起,对全市范围内居住人员开展入户调查,采集居民信息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入户调查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安民警承担。入户调查时,调查人员需佩戴工作证,文明用语并主动表明身份。

二、入户调查内容包括:核实住户相关信息并完成二维码信息登记,排查安全及疫情隐患。

三、被调查的市民应积极配合,主动接受健康监测服务,提供有效身份证件,如实提供相关信息;对拒不开门、拒不配合,有瞒报、甚至干扰、阻挠排查工作的,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,对触犯刑法的,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四、如果您因白天外出上班、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在家,入户调查人员将通过贴留言条等方式为您进行预约,我们将在您方便时上门进行采集、核对。

五、入户调查人员应对调查中收集的资料、信息保密;工作失当或故意泄露相关信息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六、全市所有党员干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,动员家人亲属,带动街坊邻居,协助入户调查人员做好二维码信息登记工作。

生命重于泰山,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请广大市民朋友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积极支持配合入户调查工作!你们的支持、理解和配合,是全市夺取战“疫”最后胜利的关键,在此,我们对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,对入户调查可能给您生活、工作带来的不便,致以诚挚的歉意!




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0年2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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