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边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提醒市民:远离非法集资,避免上当受骗

延边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提醒市民:远离非法集资,避免上当受骗

2018/5/17 15:08:47     来源:延边交通文艺广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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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,以发行股票,债券。彩票、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们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,并承诺在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、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。目前,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,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集资诈骗罪、欺诈发行股票、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、公司、企业债券罪。


据延边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介绍: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,表现形式多样,从目前案发情况看,主要包括债权、股权、商品营销、生产经营等四大类。主要表现形式有12种。最常见的手段是:不法分子会对你承诺高额回报,他们会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“一夜成富翁”等神话,暴力引诱,当他们使用此招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会秘密转移资企或携款潜逃。另外,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,一步步将市民骗入泥潭。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,螺旋藻、芦荟、火龙果、冬虫复草、养殖蚂蚁、黑豚鼠、梅花鹿或家禽,再回收等名义,骗取市民资金。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、有的编造格树造林、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,骗取市民“投资入股”,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,承诺高额固定收益,吸收公众存款。同时,混淆投资理财概念,让市民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斯。他们有的利用电子资金、投资基金、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市民,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进行欺骗。此外,装点门面,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市民信任。利川网络,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、逃避打击,以及利用精神、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,不断扩人受害群体。


警方提醒:非法集资具有欺骗性、诱惑性和维权难等特性,非法集资行为人往往会以许诺高额回报,多为银行同期利息的数倍,或隐瞒真实情况,化言巧语迷惑债权人,千方百计获取债权人的资金,由于债权人知情有限和缺乏有效保证,其投资具有极大的风险性,一旦出现问题,债权人很难维护自身的权益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,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。


为保证投资安全,警方建议居民和公司企业应当选择正当的投资渠道,要把安全放在首位,投资前一定要慎之又慎,千方不要贪小失大,导致血本无归。


珍惜一生血汗,远离非法集资!延边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公开受理举报电话:0433-2242607。市民一旦发现相关线索,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。


责任编辑:张晓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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